曙暮光(英語:Twilight),也稱為晨昏蒙影,是在日出之前或日落之後,散射在地球大氣層的上層,照亮了低層大氣與地球表面的陽光。
不同種類的曙暮光是依據太陽高度角 (太陽盤面幾何中心與理想地平面之間的夾角,日出之前及日落之後此角度為負值)來定義的,並且有三個被廣泛接受的子項定義:民用曙暮光(最亮)、航海曙暮光、和天文曙暮光(最暗)。
| 定義 | 太陽高度角[1] |
|---|---|
| 白天 | -0° 50' ≤ |
| 民用曙暮光 | -6° ≤ < -0° 50' |
| 航海曙暮光 | -12° ≤ < -6° |
| 天文曙暮光 | -18° ≤ < -12° |
| 夜晚 | < -18° |
【民用曙暮光】
在早晨,開始於太陽的中心點在地平線下6°,結束於日出的時刻,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拂曉及黎明;在黃昏,開始於日落,結束於太陽的中心點在地平線下6°。
最明亮的恆星,包括行星,能在民用曙暮光之中被看見;像金星,很早就稱為「晨星」或「昏星」。在這個時段仍然有足夠的陽光(此時太陽在地平面以下,陽光來自大氣的散射或雲層的反射),所以有許多的活動可以繼續在戶外從事,而不需要人為的光源補助。這個概念也被引用在法律上:在有些國家,汽車駕駛必須開亮車頭燈的時間,或是犯罪行為的搶劫是在白天還是夜晚發生的認定(後者可能是要加重刑責的)。
但是法律上所應用的不是太陽在地平線下多少度,而是大約在日出前或日落後30分鐘左右的時段。民用曙暮光也可以被描述為照明充足的極限,在早晨是民用曙暮光始,在黃昏是民用曙暮光終;在良好的天氣狀況下,地球上的景物仍能被清楚的分辨出來,地平線能清楚的看見;在大氣條件良好的情況下,沒有月光或其他的照明時,只有最明亮的星星能被看見。
【航海曙暮光】
當太陽中心的高度在地平線下6°-12°之間的時段。一般來說,在航海曙暮光下,已經不再能利用地平線在海上導航。
這時水手能利用知名的星來確認視域,並以能看見的地平線作為參考。這個週期結束於黃昏,或是開始於黎明;也是在日出點或日落點附近地平線的照明使景物難以辨認的時刻。(通常在日出的黎明是指黎明之前,在日落的黃昏是指黃昏之後)。在開始的時候,在黎明,或是在黃昏,航海曙暮光結束之時,在良好的大氣條件下,沒有其他照明的情況下,地面景物的大概輪廓仍是可以區分出來的,但是精細的戶外活動則已不可能,地平線也已經模糊不清。航海曙暮光有軍事上的考量,英文縮寫的BMNT(Begin Morning Nautical Twilight)和EENT(End Evening Nautical Twilight),在計劃軍事行動時,會被考慮和使用。
【天文曙暮光】
天文曙暮光是當太陽中心的高度在地平線下12°-18°之間,由高層大氣散射進入低層大氣的陽光。通常,天文曙暮光時天空不再被太陽照亮,並且黑暗得使所有肉眼可以看見的天體得以逐一呈現。
多數的臨時觀測人員都會考慮天空充分黑暗的天文曙暮光的極限,同時天文學家可以輕鬆的對像恆星這樣的點光源進行觀測,但是像星雲和星系這些黯淡與擴散的目標,只有等到天文曙暮光達到極限之後,天空完全黑暗了才能觀測。
在觀念上,肉眼能看到的最暗星視星等是6等,要等到太陽在地平線下18°以後才能看見,而在凌晨當太陽在地平線下18°以內時就會消失不見。但是因為光污染的緣故,在有些地區──特別是大城市──可能連4等星都沒有機會看見,在任何時間都不用提曙暮光了。
